淋雨試驗校準設備規程
一、范圍
本規程適用于淋雨試驗設備校準的執行。
二、術語和定義
1.淋雨試驗:對于產品和設備在雨水或其他物質存在下性能的檢驗。
2.校準:通過與已知標準測量值或規范值進行比較,來檢查或調整一個量測設備或測量系統以使其符合指標要求的過程。
3.校準系數:測量設備校準修正值。
4.校準裝置:用于校準淋雨試驗設備的測量儀器和設備。
三、校準準備
1.測量設備的選擇
校準測量設備可由第三方提供,或自行購置,并應滿足以下需求:
(1) 具有正式并具有自主權的認證,例如國際標準化組織認證或全國計量認證等;
(2) 具有足夠的測量精度
(3) 具備相應的測量范圍
2.校準環境選擇
對于淋雨試驗設備校準的環境應具有以下要求:
(1)環境溫度應在20C-28C之間;
(2)相對濕度應在40%-60%之間:
(3) 避免強烈電磁場的存在,以免對測量設備產生影響。
3.校準方法
使用校準裝置進行校準,校準裝置應包含以下設備:
(1) 能夠統一輸出標準電壓或電流的標準源:
(2)傳感器,比如溫度或濕度,能夠產生穩定信號;
(3) 能夠穩定輸出標準頻率的穩定源。
四、校準過程
1.設備的檢查
在校準過程中,應檢查淋雨試驗設備的關鍵部件、部件連接和傳感器,并記錄在校準單上。有任何問題,都應及時糾正。
2.設備的校準
(1) 調節與淋雨試驗設備進行校準的校準裝置,將其調整到校準值記錄設備輸出的標準電壓或電流值。
(2) 將校準裝置與淋雨試驗設備相連,將標準電壓或電流傳遞到淋雨試驗設備中。
(3)在淋雨試驗設備中進行極端試驗條件下的試驗,記錄測試結果與標準值,并計算測量值與標準值的差異。
(4) 根據標準值和測量值的差異,調整測量設備的校準系數,以保證其輸出準確。
(5) 重復以上步驟直到最終的測量值與標準值相似
五、校準頻率
淋雨試驗設備的校準頻率通常為一年一次。但在以下情況下需要提前
校準:
(1) 設備在運輸或使用過程中遭受了損壞或斷電;
(2)更換淋雨試驗設備的主要零部件,傳感器或測量設備
(3)持續使用或使用副本淋浴試驗設備進行的淋水試驗
六、校準報告
完成淋雨試驗設備校準后,應制作校準報告,報告應包含以下信息:
(1) 校準時間和地點;
(2)校準人員及其資格:
(3)所使用的校準裝置和校準標準:
(4)淋雨試驗設備的信息;
(5) 校準結果、誤差和不確定度;
(6)快速確定淋浴試驗設備的密封性和機械部件欄桿是否正確,如果存在問題,應注明:
(7)保養的提示(e.g.拆卸,清潔,更換部件,等等) 。
七、校準記錄
每次進行淋雨試驗設備校準后,都應制作校準記錄,并及時文件化,并應在未來的校準工作中使用。
八、校準文件管理
校準文件的歸檔需要注意以下問題:
(1)一年進行校準一次,校準文件的保管期限應不少于兩年:
(2)如遇校準后未進行操作,校準文件不應丟棄:
(3) 校準文件一旦遺失或損壞,應及時進行處理,新建一份文件。
九、校準質量保證
本規程應由每個生產部門嚴格遵守,確保淋雨試驗設備的校準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,且能確保產品設計使所有要求被實現。